毕业近一年,张浩宇不仅没找到工作,还背上了贷款,每月还贷1200元,至今尚未还清。记者调查发现,身陷培训贷骗局的求职者远不止张浩宇一人。一些机构以“包就业”“拿高薪”“找不到工作就退费”为噱头,诱导求职者向贷款机构借贷,用于参加岗前培训。不少求职者因急于找到工作而落入这一陷阱。(《工人日报》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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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招聘培训,实为放贷;名为辅导毕业生找工作,实为通过诱导借贷圈钱……在互联网投诉平台上,关于“培训贷”的投诉层出不穷,可见它早已不是新鲜的套路了,有的毕业生不仅工作没找着,后面还得每个月还贷,可谓“人财两空”。
从报道来看,类似的“培训贷”套路并不复杂:公司先谎称招聘,等应聘者上门求职,又以工作经验不够为由,表示需要给求职者提供付费的岗前培训,于是一些还没有收入的毕业生,就在忽悠之下,和网贷平台签约办理了贷款,金额动辄数万元。
打着招聘培训的旗号,干着诱导借贷的生意,这种陷阱能坑到学生,无非是瞅准了毕业生急于找工作,且他们刚刚步入社会,涉世未深,经济条件又有限,所以容易被不靠谱的就业承诺所吸引。换个角度看,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本就比较弱势,维权意识较为薄弱,一旦遭遇类似的“培训贷”,无疑会让他们背上沉重的负担。
如何避免被“培训贷”收割?毕业生要擦亮眼睛,注意识别就业风险,多留意核实招聘企业的资质,但更重要的是,要在行业监管层面给予严厉的打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岗前培训的名义,向求职者收取培训费用,而培训内容又严重注水,这本身就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培训贷”乱象,违规收费、违规培训是问题之一,变相诱导借贷则是另一个问题。
前些年,校园贷乱象滋长,为了规范校园贷问题,五部门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培训贷”面向的是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无非是打了个擦边球,本质上仍然是“校园贷”的一个变种。那么,是否应该查一查,这些配合培训机构放贷的平台,业务到底合不合规,到底有没有相应的资质?
诱导办理“培训贷”,从来不是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问题。经营“培训贷”的公司,本质上是靠着虚假宣传的话术,引诱毕业生办理贷款。作为“培训贷”的另一个受益者,发放贷款的机构是否与相关公司有不当利益往来,也应该被纳入监管范畴。
可见,对于“培训贷”,还得拿出更大的整治力度。比如,加大对“培训贷”经营机构和放贷平台的查处力度,严格互联网消费贷款的准入机制,畅通维权举报机制,约束招聘平台严格审核企业的招聘信息,等等。
总之,现在的就业市场竞争压力较大,青年失业率比以往有所提升,不能让“培训贷”成为“割毕业生韭菜”的工具。(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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