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桐庐中学因违反物价管理规定,被罚没62万余元。
桐庐中学由桐庐县教育局举办,并经桐庐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系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高中学历教育机构。该校于2003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2017年被认定为浙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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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浙江政务网已搜索不到相关处罚事项。同日下午,界面教育联系上桐庐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正在妥善处置中”,其余暂未回应。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桐庐中学在2019-2021三个学年、六个学期的办学过程中,按照标准规定向学生收取350元/生/学期的代收费,在与学生结算代收费时,该校存在违法事实如下:
第一,每学期收取每生350元标准代收费,三年一结算,该校未按规定进行学期结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进行了严格的界定: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同时,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且明确中小学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包括课本、作业本、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中小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就餐、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第二,在与学生结算代收费时,按规定该校不能从代收费中列支的试卷、毕业证书项目进行列支结算。
第三,桐庐中学从初三学生中招录创新班学生,收取七个学期的代收费,实际比其他学生仅多购买了一学期的作业本费(15元/生)。2021学年的创新班学生还多购买了语文必修上册-作业本(23.28元/生)。
实际操作中,桐庐中学合计收取创新班学生六个学期的代收费。根据代收费按学期结算,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桐庐中学合计应退学生代收费481309.9元,但当事人在这期间实际共退学生239元,多收481070.9元。
2022年12月1日、9日,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两次向桐庐中学送达了《责令退款告知书》,责令该校人退款,但其未在限定期限内退还多收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该局没收当事人未退多收费用481070.9元,上缴国库,并处违法所得0.3倍罚款144321.27元。以上罚没合计625392.17元。
“避免这类代收费乱象,需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统一,包括是否收费,如何收费,收费标准等,而非学校单方面决定。”2月8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告诉界面教育。
为应对中小学代收费乱象,四川、山西、湖南等多地均有印发相关代收费项目和标准文件。
实际操作中,不少地方学校会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混淆。山西省于2022年8月明确两者的区别: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山西省明确指出。
天眼查显示,2019年4月23日,浙江省桐庐中学采光等环境质量以及课桌椅的设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违反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桐庐县卫生健康局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陈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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