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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是民生保障的重中之重”,近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规范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实施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在立法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普惠多元、安全优质、方便可及的原则,力求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条例》明确,上海普及学前教育,以政府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为主,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构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发展托育服务,以家庭照护为基础,通过开设幼儿园托班、举办托育机构、设置社区托育点、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方式,构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为加强幼儿园及其托班的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条例》明确,幼儿园及其托班的布局经市规划资源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纳入相应的国土空间规划;幼儿园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开设托班;新建居住区应当配套建设幼儿园及其托班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的幼儿园及其托班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量化各项工作目标,画出可操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定出可考核的具体任务指标,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的投入、监管等责任落实、落细。”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表示。
近期,在上海静安、普陀等区,一批试点社区“宝宝屋”亮相,探索在家门口为1—3岁幼儿提供免费照护服务。建社区托育点提供临时照护服务,成为此次立法中的一大亮点。“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将社区托育服务纳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乡村社区生活圈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容。”杨振峰说,目前,上海共提供托额5.3万个,千人托位数2.12个,全市街镇普惠性托育机构覆盖率97%,“明年要全面建设社区托育点,并开设更多的公办幼儿园托班,2025年达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个。”
阎锐介绍,《条例》还关注特殊群体需求,加强学前特殊教育资源建设,要求区政府根据行政区域内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情况,设置专门的特殊教育学前班或者学前特殊教育机构,确保学前特殊教育服务覆盖所有街镇,“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集体生活的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入园,通过随班就读、设置特殊教育班等方式,实施融合教育;专门设置的特殊教育学前班或者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应当接收不具备接受普通学前教育能力的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就读,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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